槌响“万木林”|“天平杯·随手拍”作品展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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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建省建瓯市万木林自然保护区,是武夷山脉东南侧的一块绿色瑰宝(guībǎo)。行于林间,苍劲挺拔的云杉直指天际,碗口粗的古藤悬空盘绕。近日,福建省建瓯市人民法院将(jiāng)庭审(tíngshěn)现场“搬”进这片“绿海”,巡回审判一起涉生态保护案件(ànjiàn)。
法院干警前往巡回(xúnhuí)审判现场。
被告人张某(zhāngmǒu)为种植板栗、杨梅等果树,在未取得林木(línmù)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,多次前往当地某山场擅自砍伐树木(shùmù),致使65立方米林木被毁。
鉴于涉案林地位于万木林自然保护区(zìránbǎohùqū)所在乡镇且(qiě)为张某(mǒu)户籍地,为实现“审理一案、教育一片、治理一方”的效果,承办法官决定前往万木林自然保护区开展巡回审判。
法院干警布置庭审现场(xiànchǎng)。
“现在(xiànzài)开庭!”静谧的林间响起清脆的法槌声,庭审在人大代表与村民的“围观(wéiguān)”中开启。
庭审时,法官(fǎguān)认真听取双方意见(yìjiàn),有序组织双方围绕争议焦点进行举证(jǔzhèng)、质证及辩论。被告人张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,并表示深刻悔悟。
最终,张某被当庭(dāngtíng)判处有期徒刑二年,缓刑二年。经法庭教育,张某自愿(zìyuàn)承担生态修复费用,从生态环境的“破坏者”转变为“修复者(xiūfùzhě)”。
人大代表和当地(dāngdì)村民旁听庭审。
法官结合案件情况,当庭开展法治(fǎzhì)教育。
“这样的巡回审判、就地普法(pǔfǎ)十分生动,有很强的代入感!”福建省人大代表黄其明建议,要持续用好生态(shēngtài)巡回审判这一形式,让群众知法守法,同心守护万木林生态瑰宝(guībǎo),让苍翠林海永续生机。
福建省人大代表与法官交流生态司法(sīfǎ)理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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投稿内容:图片作品/视频作品+200字以内的图片说明或心得(xīndé)感悟+照片(zhàopiān)拍摄作者姓名及单位
来源: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(rénmínfǎyuàn)、福建省建瓯市人民法院
作者:周琦琦、叶诗璇 | 摄影(shèyǐng):王金铭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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